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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先进单位” 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22-04-0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心理委员在班级心理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表彰先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品牌心理健康活动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具体见附件一)

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人员及班级心理委员。学校心理健康活动。


二、评选办法(具体见附件一)

由个人或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初步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最终审核。


三、申报资料及方式(具体见附件二)


四、名额分配

优秀心理委员人数:学院班级总数10%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2人

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1个

品牌心理健康活动:4个


五、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6-20日,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审批。

2、对评选出的 “优秀心理委员、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先进单位”个人事迹进行宣传。

3、对评选出的心理健康品牌活动进行宣传。

4、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5.25”心理健康教育表彰大会上进行行颁奖及颁发证书。


联系老师:夏老师

办公电话:027-81820334

手机:1388602670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参评对象及条件、评选办法(2022)

附件二:申报条件及资料(2022)

附件三: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

附件四: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考核表

附件五: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六: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评分表

附件七: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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