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十佳心理委员”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心理委员在班级心理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表彰先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优秀心理委员、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具体见附件一)
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人员及班级心理委员。
二、申报资料及方式(具体见附件二)
三、评选办法(具体见附件一)
由个人或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初步评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最终审核。
四、名额分配
十佳心理委员人数:10人
优秀心理委员人数:学院班级总数10%
五、表彰奖励
1、评选结果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3-17日,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审批。
2、对评选出的 “优秀心理委员、十佳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
3、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在心理委员结业典礼上进行颁奖及颁发证书。
联系老师:刘老师
办公电话:027-81820334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〇二三年九月三日